第2种观点: 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制观念和意识日益增强,对医疗需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护理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护理行为。质量是医院的生命,要提高护理质量,必须找出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发生原因,制定护理对策,消除隐患,实施护理安全管理。 1常见的护理安全隐患 1·1药物方面 给药不足。护士配药时粉剂溶解不全,抽药不彻底,造成瓶内剩余药液浪费。 用药途径不对,漏给错给病人药物,药物配伍不当。护士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未检查药物质量。 未顾病人病情,擅自加快或放慢液体滴速;抗菌素未按医嘱准时给药,未认真落实现配现用。 病人漏服药物。没有严格执行药疗制度,发药时间随意性大。 对新药的使用方法、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不熟悉,不了解。 1·2护理记录方面 1·2·1体温单 体重、血压缺项、大小便漏写、出入量漏记、错记、生命体征描绘不齐。 1·2·2医嘱单 医嘱处理不及时,签名潦草、漏签名、随意签名。 1·2·3护理记录单 记录不及时,书写不规范、涂改、修改过多,字迹不清楚,病情描述简单,不能反映专科特点,使用非医学术语,记录缺乏连续性。患者发热,没有通知医师或通知医师是否进行处理,是否恢复正常,有因无果或有果无因,没有体现因需施护。病人的内心体验及对疾病的认识,护士对患者的知情告知,没有在护理记录单中体现,医护记录不吻合,护理措施记录不详细,多做少记。 1·3护士技术因素 随着新技术,新项目大量引进与开发,护理工作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特别是新护士护理技术不熟练,操作欠规范,护理经验不足,静脉穿刺成功率低,在抢救病人时,工作忙而无序,延误病人治疗,对新设备不了解,使用不当。 1·4护士责任心 病人对存在的危险性如跌倒压疮、坠床、管道脱落的预防认识不足,护士宣教不到位。护士单独值班时,工作辛苦,没有及时巡视病房,没有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缺乏慎独精神。病人外出未做任何记录,大小便未问就随意记录,脉搏呼吸测量时间不足。 1·5护士语言行为 护士对病人解释不耐心,主动服务意识薄弱、态度生冷、淡漠、甚至厌烦。缺乏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损害病人的自尊,侵犯病人的权利,如导尿灌肠,术前备皮,护士操作未遮挡病人,做健康宣教不及时,注意事项
第3种观点: 为提高护理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我院科室制定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效果满意。现将体会报告如下。 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1 患者查对 到病室接患者时,根据手术通知单,应认真查对病历,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将患者送入规定的手术间内,并由该手术间巡回护士、麻醉师及手术医师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手术部位等,确认无误后方可麻醉、手术。 1.2 查对手术部位,合理安置体位 为确保部位准确无误,询问患者病变部位并查对病历、手术单和X光片等相关资料,手术前与麻醉师核对手术部位,摆放体位后与术者再次核对方可手术。摆放手术体位时需保证患者的安全舒适,避免血管、神经、肌肉的损伤,特别对俯卧位、截石位、侧卧位等易造成意外损伤的手术体位更应注意。 1.3 手术物品的查对 术前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共同清点器械、纱布、缝针、纱垫等数目并记录。术中保持术野整洁,器械放置有序,用后及时收回,术中需临时增加物品时,必须核对清楚并及时记录。关闭体腔前,洗手护士要与巡回护士认真核对准确无误方可关闭。关闭后两人再核对一次数目。 1.4 抢救患者药品的查对 术中抢救患者时分秒必争,护士应熟悉掌用药物的作用、剂量、用法、不良反应与配位禁忌等,以利于配合抢救。执行口头医嘱时应要向医生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抢救后再次查对,及时补记医嘱,手术完毕,方可弃去。 1.5 防止病理标本丢失或混放 标本是提供患者疾病诊断、治疗的重要依据。妥善保存和处理标本尤为重要[1]。病理标本需贴上标签,注意患者姓名、床号、病理标本名称,连同病理单按指定位置存放,由专人送检。水中冰冻切片标本取下后立即放入备好的标本袋,贴上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床号、标本名称、取标本部位,由专人立即连同病理检查单送病理科检查。如取标本较多时,应按顺序排列,做好标记并与医生共同核对,不可混入。 1.6 防止输错血 输血管应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3遍,取血人在血库对1遍,麻醉师与巡回护士对1遍,输血需人或加血者对1遍。取血人每次只能取1名患者所需的血。输血时需两人共同核对并签名,密切观察输血反应[2]。 1.7 防止电灼伤 使用高频电力前要检查仪器性能是否良好,负极板置于患者丰满处与皮肤紧密接触,一般先大腿、小腿或臀位,术中防止负极脱位、移位,避免灼伤患者。有心脏起搏器者,一般不用高频电刀,以免发生意外,避免与手术床上的金属部分接触,肢体用床单包裹,以防烧伤。[医学 教育网 搜集整 理] 1.8 防止切口感染 加强空气消毒监控,术前30 min开启层流空气净化系统,并严格控制进入手术间的人数,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无菌手术与感染手术严格划分,行感染手术人员不可随意到其他手术间走动或参观手术,防止交叉感染。术中严格无菌操作,加强无菌观念。 2 保留“与举证责任倒置”有关的证据 2.1 保留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单作为医疗法律性文件,是“举证倒置”的重要证据之一。护士在记录单上应客观、真实地填写患者的有关情况,包括患者一般情况及所带物品,入室时间,手术体位、术式、麻醉者及方式,术中输血输液、标本、物品数目,皮肤情况,使用止血带的压力时间等,要求规范书写,不得涂改,手术结束后护士在清点单上签名。 2.2 保留灭菌效果监测的记录 包括无菌物品、高压灭菌物品、腹腔器械的消毒灭菌监测等均备案保存。手术用品和人体植入物的灭菌标志分别贴在病历和护理记录本上,防止引发纠纷。 3 防止引起纠纷的其他因素 3.1 医疗费用 根据手术情况合理收费,贵重药品、特殊材料及仪器的使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字。 3.2 注意团结协作 手术室工作与多个科室应团结一致,相互协作,不可相互推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纠纷,手术过程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 3.3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根据用术大小以护理人员的能力、专业特点,安排工作,做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扰乱办公场所属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指的是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违法情节较轻的,行政机关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