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矛盾。
2024-12-06
来源:六九路网
所谓“矛盾”,指的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这一概念揭示了事物间的相互影响与制约,明确了矛盾关系仅限于两个方面。矛盾的定义强调了对立与统一,若涉及三个或更多方面,则不属于矛盾范畴。
矛盾这一词汇源于“自相矛盾”的故事,它揭示了一个道理:如果一个人同时卖出矛和盾,他们之间必然至少有一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表明矛盾并不是简单的对立,而是无法共存的概念,属于逻辑层面而非实际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矛盾的概念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首先,认识到矛盾双方的统一性,即它们相互依存,一方离不开另一方。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体现在许多方面,如纪律与自由、公平与效率等。其次,矛盾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要求我们创造有利条件,促使事物向有利方向发展。例如,进步与落后、优点与缺点的转化。
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的,要求我们既要看到斗争性,也要看到统一性,避免片面性。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核心,承认矛盾意味着承认事物之间的关系、联系、对立与统一。它要求我们用联系和发展的视角看待问题。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灵魂,理解了矛盾概念,才能深入理解辩证法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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