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甲氧沙林溶液
商品名:甲氧沙林溶液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份】
甲氧沙林
【作用与适应症】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规格】
0.1%
【用法用量】
外用
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1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局限性白癜风或初起的白癜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副作用与不良反应】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
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药物相互作用】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
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包装】
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包装,30ml/瓶/盒
【药物分类】
银屑病/皮脂溢/鱼鳞癣病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