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7: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1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1、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2、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3、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如何更好地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
在业务流程的实际操作中,为了能有效地识别不相容职务,更加灵活的运用和完善不相容职务的控制措施,有以下建议:
(1)通过识别重要的信息及其流转和沉淀的岗位来发现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情况。
很多内控实践人员根据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这五类动作属性来识别不相容职责。
然而,一方面对有些动作的属性并不容易简单判断,另一方面企业的不相容职务会根据业务模式以及业务规模的不同而产生变化,所以这一原则的具体运用会遇到一些问题,同时教条的对照法规文本和书本知识来识别不相容职务可能会僵化而不全面。
我们认为,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本质是“信息的跨岗位一致”,所以在识别和分析哪些职责是不相容职务时,较好的做法是首先对公司的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业务信息进行识别,并分析其是否只是在单独的岗位进行流传和沉淀,以此判断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在企业实际的存在情况。
(2)对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岗位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
当我们发现企业因为考虑了成本效益原则,对一些不相容职务存在未分离情况时,我们应该做好完整的记录,并定期对这些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环境和原因进行评价,一旦发现环境和原因发生改变时要及时进行措施的调整。
(3)关注和建立职务代理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
很多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对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做了严格的规定,然而当有些岗位因为临时性的请假,需要进行职务代理时,很多企业却没有严格规定代理的程序和要求。
这个时候,企业的请假人员往往会根据自己和同事熟悉程度以及以往的操作惯例来选择交接的岗位,从而出现不相容职务由一个人来操作的情形,而且由于是临时性的交接,这种情况常常得不到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从而出现特定环境和时间下错弊行为的发生。
所以良性运转的企业应该对职务代理时各个岗位的交接要求进行规范,明确哪些岗位可以临时性的接手哪些职责,防止临时性的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情况的出现。
(4)不相容职务与岗位说明书的有机融合。
不相容职务针对的是特定岗位的具体操作要求,为了让每个岗位能够更好意识到自己的操作禁区,在整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说明时,最好与人力资源部门编制的岗位说明书进行融合,即在岗位说明书中就直接标注清楚该岗位不可以接触的职责。
从而从岗位设定到岗位招聘再到岗位培训时就不断地给岗位操作人员灌输不相容的理念,也帮助公司的各层级管理人员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