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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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1:04
投标是营业税,结算变成*,工程总造价不需要调整,只是所交纳的*比营业税减少。
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属于价外税,既然投标时是按营业税,应该属于《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开工时间在2016年5月1日全面营业税改*之前,营业税税率是3%,而全面营改增后,对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由于*属于价外税,相同造价的工程项目,实际交纳*要比交纳营业税要少。
比如
,总造价1500万元的项目,按照3%交纳营业税,应交纳营业税:
1500万元×3%=45万元
但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
1500万元÷(1+3%)×3%=43.69万元
也就是说,全面营改增后,同样造价1500万元的工程项目,交纳*比交纳营业税减少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