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在线工具怎么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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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2:22

现阶段电子印章也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把电子签名技术变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盖章方式,比较符合人们传统的信用习惯与诚信体系。

电子印章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加盖的纸张文件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

电子印章的具体做法: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质上,所谓的电子印章是这个图形背后的技术支撑:数字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等一系列技术支撑。

所以企业/个人想单独部署实现难度大,但可以借助可信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实现快捷的电子合同签署需要。

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上签署最快只需三步:

1、登录网站,注册、认证;

2、生成企业或个人的印章或签名;

3、发起需要盖章的文档,添加盖章(盖章过程经过权威CA机构认证身份,这个过程用户感知不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3:40

可以在我平台制作电子印章,流程如下:

首先,可以用电脑、手机以及平板等设备登录网站或app,创建一个账号:根据您的身份类型选择企业或者个人注册,然后填写注册信息,成功注册一个账号。

其次,进行实名认证:登录用户中心,根据指引进行实名认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并成功完成认证,获得唯一身份的CA数字证书。

再次,创建属于自己的签名:获得数字证书后,你可以在签名设置页面设置个性化签名样式,生成属于自己的电子印章。

至此可靠的电子印章就制作完成并可以使用了。

从保障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而言,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应该具备这样几项资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或者更高级别认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可信云服务认证、ISO27001认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5:14

一般地,用户会选择在可靠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上制作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因为用户在有资质的第三方平台上申请电子印章的时候,会同时申领到一份数字证书,用户的印章共用此数字证书。这样,用户使用在线制作的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以我们平台为例,用户在web端平台,在线注册并完成个人身份认证之后,e签宝会为用户自动创建一个默认的电子印章,且具备专属的数字证书。另外,由于企业、个人印章的使用,又可以细分为电子公章、电子职位章、电子私章等。一般地,电子合同平台还支持自定义创建电子印章

具体地,以创建个人印章为例,用户可以选择本地上传或者自定义创建模板印章的建章方式:

1. 登录平台,进入用户中心,通过【印章管理】打开个人印章页面,点击【创建个人印章】,进入建章流程;

2. 填写印章名称,用于区分印章使用场景和印章作用;

3. 选择创建方式:选择模板印章、手绘印章或者本地上传的方式:

本地上传:本地图片上传,需要进行审核

创建模板印章:可以选择印章颜色(支持红色、蓝色、紫色、黑色,默认印章颜色是红色)、设置印章尺寸(20*20mm、18*18mm、16*16mm)、选择印章文字内容(XX印、XX之印)。

电子印章在线创建(来源:e签宝)

设置完成之后,就可以立刻获取并使用专属的个人印章,用于电子合同的签署了。

另外,创建完个人印章之后,用户还可以在平台的个人中心在线管理电子印章。例如,修改默认印章、调整印章颜色、删除印章等操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7:06

电子印章作为电子签名的一种形式,可以与实体章一样具备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其有效性。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即可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起到与手写签名同样的效力。
想要自建机构做电子认证服务需要一些资质证明:《电子签名法》中
第十六条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第十七条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第十九条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并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当包括责任范围、作业操作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

个人比较难生成电子印章,建议在可靠的第三方平台制作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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