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过期不领就作废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1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1:25

不能。
领取失业办现金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1:25

失业金按月打入社保为你办理的银行账户,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是失业金领取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否则有可能被停发失业金。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1:2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亲。1、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参照以上失业金领用条件与时效,看是否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一般得重新申请

感谢您的咨询,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1:26

这是失业后,经过单位核定后,自动打入你的账户,不是过期不领作废的问题。 追问: 不不…我的意思是每个月都领…但这个月因事给耽误了…那这个月的钱作废吗…谢谢… 回答: 不会的,是你的不会因为没有领取就不发。 追问: 哦…知道了…谢谢

希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8 21:27

这是失业后,经过单位核定后,自动打入你的账户,不是过期不领作废的问题。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