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18:11
不一定的,法人一定是公司股东,但不一定是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18:12
法人是一个组织或者说一个机构,不是指一个人。你说的意思我可以理解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执行董事和经理,也可以是其他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18:12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承担民事责任。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它可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可以自己能支配的财负有限清偿责任。
法人的要件
法人要件,又称法人的条件,指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条件要求。《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我国法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四条:
(1)“依法成立”,指法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法定程序才能成立。法人资格不是自封的,也不是生而有之的“天赋*”,而是由法律赋予的。法人成立的合法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也是国家法律对法人资格的确认过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间活动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这种财产或经费首先必须是的,其次必须具有一定的数额规模。财产可以是实物或者货币,也可是其它权利。经费主要指国家预算拨款。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名称是法人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法人组织机构是法人对内管理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常设机关。法人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地方。
(4)“能承担民事责任”。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是与法人需拥有的支配的财产相联系的。法人作为的民事体。对自己从事各项活动的后果,必须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设立人、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非法人组织的一个关键特征。
法人的分类
按不同标准,对法人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法系与英美法系对法人作的分类有所不同。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1)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又称法人企业。按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体。
依组织形态的不同,企业法人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2)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职权,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
机关法人不以登记方式成立,而依法以决议、命令、决定等方式成立。
(3)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又称社会团体。我国的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如基金会),行业协会(如科协、商会、书画社等),学术研究团体(如各种学会),宗教团体,各种俱乐部等。
(4)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又称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