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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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4:37
提前找复习参考资料,进行相关的准备,掌握书本的知识点。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分数线只是最低要求,过了这个线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取决于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依据报考人数、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复试比例最终确定的招生单位具体考研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