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领了三个月失业补助金又找到工作,有工资进卡,算骗保险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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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09

失业保证金是为了让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有对应的最低限度生活保障的一种保险。领取了失业保证金的人并不代表不能去找工作。毕竟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让你能够顺利的找到工作,所以当你找到工作以后,只要不要继续领用失业保证金,当然不算骗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因为失业保险具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功能。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享受待遇期限为: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重新就业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骗保的严重后果

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律规定:

1.《全国*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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