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4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9:32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行为: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6、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燃气表使用注意
1、防止表体进水
燃气表不防水,表体进水会导致电器元件短路损坏。
2、注意定期检查电池
电池因电量原因使用的时间有所不同,因此应定期检查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完好,检查是否有流液的现象。一旦电池流液,会导致电池盒内的弹簧腐蚀,从而出现费电、低电、气表无反应和关阀的现象。建议用户最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3、输气时要注意插卡口的防尘皮条
此皮条是用于防止油烟或其他异物进入读卡器,导致读卡器不能正常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9:32
这个处罚是非常非常严重的,这属于盗窃,而且一般会追加巨额罚金的,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这点小钱去改动燃气表,不值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9:32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2、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