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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的换算方式如下: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的一般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①资本公积(转让资产或代偿负债的账面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差额先冲资本公积)
②盈余公积
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当资本公积不够冲时再冲盈余公积,如果仍不够抵最后冲未分配利润)
贷:转让的资产或代偿的负债(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一般在贷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换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直接费用,应当与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合并方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当日被投资方账面净资产×合并方取得的股份比例)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发行股份的面值或新增的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大于股份面值时挤入贷方,反之挤入借方,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则调减留存收益)
(3)对于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应当在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被合并方与合并方的会计*、会计期间是否一致。如果合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会计期间不同的,应首先按照合并方的会计*、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被合并方的账面所有者权益,并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③如果被合并方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被合并方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应当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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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后面讲的不是初始计量,而是后续计量,后续计量才会涉及成本法和权益法,严格的说,后面是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不是计量
问题二:后面的计量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两者是不一样的。
举个例子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计量的时候,以被合并方在合并日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如果后续计量是权益法下的(重大影响、共同控制,20%≤持股比例≤50%),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如果初始成本大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进行调整。
如果初始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的,就不用再调整了
热心网友
一般情况下,我是区分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是企业合并形成的,如果是,是否是同一控制下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是不一样的。然后,如果是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那么初始投资成本就是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了。如果采用权益法,再对此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热心网友
1、是一样的
2、初始计量都是一样的 成本权益法是指后续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