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1:20
前面回答的人都错了,无论是建筑工程合同还是其他类型合同,所谓的合同主体都是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比如说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时候,合同的主体分别为甲的名称和乙的名称。建筑工程那是合同的对象,比如说甲乙双方签订了一幢楼的施工承包合同,那么这幢大楼从无到有的施工过程就是合同的对象,也称为合同标的物。至于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等这些只能算是对要实现合同标的物所附属的合同目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2:38
订立合同的双方,必须是法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4:13
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工期、工程维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6:04
建筑工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08:12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