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做了10年以上,单位辞退员工应如何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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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6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单位为你缴纳了近九年的社保,已经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近九年。现在这种情况属于裁员,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来折算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也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工资。你可以得到10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你,否则就应当再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在注销前必须解决好被裁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否则是不能注销的,不知你说的已经注销两个月是否属实。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7

一句话,我发现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加冷酷。。。不怕*找上门,我有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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