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应届生如何界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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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0

一、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两种,一种是“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种是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这一类应届毕业生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指的是,2020年毕业的考生参加2020年国家公*或者2020年公务员省考的,2020年毕业的考生就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中,有不少职位是仅限“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比如在2019年国家公*中,有不少职位在报考要求中明确说明“仅限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两年内一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如果参加2020年国考,一直未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和2019届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公*。二、签署三方协议,还是应届毕业生吗?“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即使参加了工作,签署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保险,仍旧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时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是并未落实工作,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者缴纳了保险,那么就说明考生已经参加过工作了,就失去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参加公*的话,只能以社会人员的身份报考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1

你那年的包括今年12年7月的毕业生,在现在新学年开始后,对于国家公务员来说就不是应届生了,你看,今年2012年的公*叫“2013年国家公*”,是因为这一批考生是要到2013年才能工作,公务员一般要求“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能拿到毕业证”,所以,到明年也就是13年毕业的学生才是应届生。你已经是往届生了。我是今年的,但是不妨碍我们报考国家公务员,这方面只看学历,部分要求学位。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应届毕业生,简言之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换句话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

在国家公*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2

 一、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的招考*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33

参加过国考或者省考的你,在报考过程中一定对“应届毕业生”这个词印象深刻,有些岗位规定只有应届毕业生才可以报名。那么公*中对“应届毕业生”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呢?
应届毕业生概念为:除了当年毕业的学生算作应届毕业生之外,(参加国考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也就是说,如果你参加2017年国家公*,并且想要报考的岗位*应届毕业生,那么按照规定,你必须是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之后的毕业生,并且你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方可以报考。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的招考*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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