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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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20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13号)对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做出了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追问明白了,您真专业,佩服!非常感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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