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协议书没经户主同意.其户主的儿媳妇签了字有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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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2:35

1、征地协议书未经当事人本人签字,且其儿媳并未有当事人本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此种情形下的当事人儿媳签字协议,未经当事人本人事后追认的,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2、如果对方当事人在与当事人交涉过程之中,或者与当事人儿媳交涉过程之中,相关客观条件有理由,让对方当事人相信即便当事人的儿媳没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其仍有当事人的代理权限,那么当事人的儿媳签字的,该征地协议对于当事人就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种情形比较复杂,除非对方当事人手中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己方有理由相信当事人的儿媳即便没有书面授权亦有代理权限,其签字的行为仍然为当事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该协议才会对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
3、合同法48条对于,第二种情形进行了准确的描述,“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由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限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7条、48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2:35

1、如果儿媳签了她自己的名字,则不能认定为代理,所以协议无效;如果她签的是户主的名字,而且有证据证明户主知道签字之事但并未反对,则协议有效,否则无效。
2、如果征地不合法,那么即使户主本人签字,协议也是无效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2:35

你好,如果户主不同意,那就无效!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于伏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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