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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所有,我们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也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产权年限到期有何规定?
1.允许延长土地的使用权的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来联名提出,补交土地的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不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进行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要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来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普遍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之后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当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以后,土地可以收回,但是地上建筑物国家要进行补偿。产权年限到了如果国家不进行收回的话,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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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70年,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到期后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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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物权法》规定会自动续期,至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要清楚一点,地上的建筑物属于私人产权,一定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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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产权到期之后是可以续期的;
房子从建成到报废,一般不会大于五十年,房子变成危房之后,*会有相关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