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单独休婚假最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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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婚假一般3至22天。按照情况不同,假期时长也不同。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3、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军人婚姻登记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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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计划生育条例》,士官可以一次性单独休婚假最多10天。

《中国人民*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每年还可以休探望配偶假40天或探亲假45天。婚假和探望配偶假或探亲假可以合并休,但部队可以根据需要紧急召回正在休假的士官。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条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1、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

2、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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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计划生育条例》,士官可以一次性单独休婚假最多10天。
根据《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每年还可以休探望配偶假40天或探亲假45天。婚假和探望配偶假或探亲假可以合并休,但部队可以根据需要紧急召回正在休假的士官。

《中国人民*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日。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四)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日,满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对在高原、边海防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适当增加假期,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十一条 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休假,返回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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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酣胸坦尚开张。屌微软,又何妨。持套前端,何日会有恙?会挽雕弓如满月,头正红,杵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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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明明靠的那么近,却看不见彼此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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