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欠费滞纳金封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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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滞纳金有上限,停机后每日滞纳金为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三。移动用户欠费,会有滞纳金,从欠费第一个月起,共有6个月的滞纳金,6个月后,这个号就注销了,但滞纳金会一直记着,至到用户去补缴欠款为止。

2、滞纳金(Overdue Payment):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3、滞纳金计算:一般在上月账单次月初出账后的当月月底之前必须交清话费,否则再下月实施停机措施,并且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4、欠费后果:一般来说欠费3个月不缴费号码即会暂停,暂停后超过3个月进入冷冻期,之后就会注销。如果是合约机在合约期间,用户违反合约,需要去营业厅注销服务,并支付违约金。如果不去注销,今后再办理业务就无法办理。同时还会有工作人员催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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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欠费3个月不缴费号码即会暂停,暂停后超过3个月进入冷冻期,之后就会注销。如果是合约机在合约期间,用户违反合约,需要去营业厅注销服务,并支付违约金。
2.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拓展资料:依照《电信条例》2000: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经营移动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可以与电信用户约定交纳电信费用的期限、方式,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在一些公用事业领域,也经常会有“滞纳金”的发生,如《沈阳市城市燃气管理规定》中规定,“燃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付或拖延缴纳燃气费,按收费通知单规定日期,每超过一日加收应交燃气费1%的滞纳金。”一般认为,包括供气合同在内的公用事业的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这里的滞纳金实际上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既然是违约金,那么对于这笔费用的收取,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而不是在国家法律、法规中来规定;如果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比率,则应按照当时银行的利率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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