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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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7:50
法律分析:具体咨询民政局,有副本。或者重新申请办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7: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29日上午,吉林省民政厅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做出解读。
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离婚登记程序这样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
《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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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看不懂
你就回答一下能不能就好了
回答一般来说是能的
没有多少影响
提问不太影响的是吧 谢谢ÿ
回答对的
提问有一张的应该可以吗
回答可以的
提问谢谢
回答不用谢,麻烦给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