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09
麻烦你曝光下公司名字,让大家免得再上当。
工作对象不同,讨要工资的对象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1、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铜仁市劳动监察支队 0856-3928005
碧江区劳动监察大队 0856-5229082
万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0856-3521398
松桃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2832060
玉屏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32228
江口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6627169
思南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7222918
德江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8523041
沿河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8229905
石阡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7653478
印江县劳动监察大队 0856-6232496
大龙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 0856-3427768
2、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0
麒龙学府一号拖欠工资不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9:1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x09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x09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