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写的人,为什么还要苛责?——简谈李庄及李庄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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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0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

扩展资料:

“李庄案”对法治的三大积极意义:

第一是促成中国律师抱团,这对于律师权利的维护很重要。

第二是李庄案一季终审判决后,直接推动了2010年5月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进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诉讼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庄条款”,即再碰上类似李庄这样的案件,要异地侦查、异地审理;另外,要先审本案(龚刚模案)再审衍生案(李庄案),不能先把李庄案判掉,再审龚刚模,那是司法逻辑颠倒。这是大进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李庄案全程内幕披露:不愿配合重庆打黑被关押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李庄出狱后四次密赴重庆找证据 公检法人员协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1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

扩展资料:

“李庄案”对法治的三大积极意义:

第一是促成中国律师抱团,这对于律师权利的维护很重要。

第二是李庄案一季终审判决后,直接推动了2010年5月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进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诉讼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庄条款”,即再碰上类似李庄这样的案件,要异地侦查、异地审理;另外,要先审本案(龚刚模案)再审衍生案(李庄案),不能先把李庄案判掉,再审龚刚模,那是司法逻辑颠倒。这是大进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1

看了李庄自己对案件的详细描述,和相关人员的描述。个人观点:他对机关人员的嚣张态度是事件起因。挣大钱,为涉黑人员做辩护律师。想用以前自己的成功经验打官司。威胁当局是严刑*供了涉黑人。惹怒到重庆当局神经。反被指做伪证被,最终被扭送入狱。出狱后不久,重庆主要当局者都下台入狱了。李庄被证明是入的冤狱。涉黑人患癌的老婆当时被威胁,所以诬告了自己的辩护律师李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2

李庄这个案子身为局外人的我们,没有真正了解内幕谁都不能轻易下结论,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会了解,祝你人生生活中能遇到这样的风波,亲身的体检才能真正的体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42

我认为律师就是为罪犯辩护的第二个罪犯,案件应由当事人亲自辩护才能显出法律的公正性,国家应该撤销律师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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