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违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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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4:21

法律分析: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一般不属违法行为,只是行为不当。但要是经过相应的管理人员或人民*提示、训诫、警告仍然不改正继续侵害公共利益者,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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