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0
信用社扣钱原则上就是希望不通过诉讼而获得赔偿,但是信用社应该知道5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只能保护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这大约相当于2分半左右,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对于B来说,对于被扣的钱,可以要求主张返还;而对于信用社来说,如果要求A和B对于A的借款返还承担连带责任,是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因此,B存款款项的支付和B要去承担担保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你仍然不明白,可以向当地律师进一步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0
A法律途径解决无非就是诉讼和仲裁两种。
B高利贷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借贷的性质:
1、农村信用社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金融机构,上面的这个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应该属于商业贷款。
2、关于贷款利率。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需报辖区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也就是你说的这个5%算不算“高利贷”,也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3、即便是“高利贷”,也就是超过正常利息部分*不予支持,但是本金和正常的利息的返还,*肯定还是支持的。
第二部分担保的性质:
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担保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的。
综合来看,你想认定担保无效,从而把B的钱要回来,这个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0
法律上 信用社应该返还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但是事实上闹上*也没什么用. 我们公司(国企)打过很多次官司 一般要拿出涉案金额15%-30%搞定中间的关系.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钱没拿到 先给执行局的上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51
可以起诉借款人,因原是借出的是你们双方的财产,最起码有一半应还给你,你们应在离婚时写明有一半的还款应给你的,而你并没收到,别说是口头承认已将全部借款还了你的前妻,但你并没收到,你完全可以凭借条与你的离婚的有关协议去告的。
如果欠款人有你前妻的收条,你可告你前妻,让她返还应属你的部分,如果欠款人没有你前妻的收条,你告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