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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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8:10
按新婚姻法,这个房子婚前如果由男方出钱,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被判给男方,也就是出首付的一方,而且由其继续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利息,房子增值的部分,则由男方对女方做出补偿。追问比如买房首付30万。离婚后房子价值300万,是不是270万夫妻双方平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8:10
如果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那么男方婚前所付首付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产一般判归男方所有,男方对女方进行一定补偿,女方通常可以主张的补偿数额为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