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评优评先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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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1 23:33

展开1全部你是问教师的还是学生的???
这是老师

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完善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管理制度,使评优评先工作真正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的作用。经研究,特制定九都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推荐)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校工作2年(包括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5月中下旬推选,依上级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师节期间表彰。
三、评选项目:
评选项目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教学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等。
四、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评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注重实绩,对教师的德勤能绩等方面综合量化积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
评选程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教师评议、学校审议(综合推荐)、学校上报评选。
五、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表现好,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爱护学生。
2、认真钻研业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进取。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情况。
4、教案认真编写,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期末按时缴交教案、听课记录等材料。
5、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中考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
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①思想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培养人才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②对学校有重要贡献者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③在学期、年度绩效考核积分位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
④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师德)问卷调查中评价较好的优先考虑。
六、评选考核细则内容及加分权重
对教师的德勤能绩等方面综合量化积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推送。评分量化按学期计,采用加分制。
(一)、综合评定加分:
1、学期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加10分,“合格”者加3分。
2、学期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加15分,“称职”者加8分。
3、对学校有重要贡献者或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加10分。
(二)、工作量方面加分:
1、超课时工作加分:语数英科任教师每周两班教学任课节数,政物化史地生科任教师每周14节,体音美劳校本等每周16节,若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不足部分,由晚修督导按1:1.5补齐工作量;若按周计有超工作课时者,每节每学期加2分。
2、担任学校管理或兼职工作加分:校级领导加6分,中层干部每年加5分,班主任加4分,报账财务人员、生管老师、年段长、教研组长加3分,处室工作人员、功能室管理员、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备课组长(学校指定为准)加2分。
3、班主任工作业绩加分:依据《九都中学班主任考评细则》,在班级纪律、卫生评比居年级第一名者加3分,第二名者加2分。
(三)教学常规方面加分:
1、积极配合各处室常规检查或抽查教案、听课笔记、作业、板报、记录表、活动材料检查等,加2分。认真做好学期计划、总结反思工作并缴交相关材料,加1分。
2、备课、作业批改加分:常规检查中,教案撰写规范、详实、有反思,符合要求,篇数与课时数相符,加2分。
3、听课加分:按学校规定要求,听课满额加2分。
4、考试加分:考试按教务处要求考试次数为准做好平时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加2分。
(四)专业发展加分
1、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培训、校本培训、校际研讨,认真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和总结,加2分。
2、主动承担完成市级、片级、校级教育科研研讨课者分别加4分、3分、2分。
3、参赛活动加分:主动报送参加上级通知的参赛活动。本项封顶10分。
①其中教师活动(含教学论文、总结、案例、设计、作品、演讲等),每次加2分,有获市级以上奖项者,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市级以上专业性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再加2分;
②其中指导学生活动(含小论文评比、学生演讲、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每人次加1分,有获市级以上奖项者,再加1分。
(五)教学成绩加分
学期成绩以推前一学期的期末或中考成绩计,每学期教学成绩量化积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比率=所教班级巩固率×40%+所教学科及格率×30%+所教学科优秀率×30%(其中班级巩固率=参考人数÷初一新生初始班级人数,及格率=本次考试及格人数÷参考人数,优秀率=本次考试优秀人数÷参考人数)。
若同备课组2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得6分;若同备课组3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者得8分,第三名者得6分;若同备课组4人者,综合比率第一名者得12分,第二名者得8分,第三名者得6分,第4名者得4分。备课组只有1 人者,综合比率大于0.7得10分;综合比率介于0.6—0.7得8分,综合比率小于0.6者得4分。对于跨学科跨年段教学的老师,各科量化积分×0.6后相加为该师该学期得分,考试科目兼体音美劳者以考试学科教学量化积分,若只担任非考试科目教学者,认真执行学科计划者量化积分得6分。
(六)出席满勤加分:
1、教学上课课时满勤无缺席请假(含例会及紧急会议等)者,加8分;仅请病假且少于2个工作日者,加3分;
2、期中、月考、联考、期末等集中评卷满勤无缺席请假者,加4分;
3、在市际、片际、校际、校内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满勤无缺席请假者,加4分。
4、按学校规定、通知要求参加安排的例会、*学习会、业务培训会、考核考评会、家长会及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或劳动、集会、体检等学校统一活动,满勤无缺席者,加3分。
5、按学校规定要求积极参加家访,家访次数人数符合者。加2分。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1)凡是有违背《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的20条,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无正当理由推诿、拒绝接受教学、教研、技能竞赛任务、班主任工作、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4)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学校大局安排、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
(5)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上课经常接打手机,或无备课、不带教案进课堂敷衍上课的或被市教育局、督导员检查出教学常规问题者。
(7)平时工作不认真,事业心和责任感差,教育教学效果低下。
(8)一学期无故旷课(工)达1节(半天)以上者;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天或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的。
(7)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80%的。
(10)每学期未按规定上交各类总结、材料、在教学常规检查(公开课、备课、作业批改、学生评价等)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11)
(11)因违纪违规受处理期限未满的或未受处理的。
(12)违反计生*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者。
八、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方法
1、教师评议初选侯选人
由教师个人填写《九都中学优秀教师申报表》,并填写《九都中学评优评先评选考核量化积分自评表》申报,学校召开全体教师评优评先工作会议,组织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条件及考核细则,认真评议并民主推荐,按上级和学校给定的各级各类评优人数的150%确定初选优秀和先进候选人。
2、学校审议综合推评报送
学校召开行政评选委员会研究,对教师评议初选侯选的人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并依各级评优评先条件文件要求,择优评定出由上而下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人选。
3、办公室及时将评优评先结果张榜公示,教职工可在公示后一周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学校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
4、如公示无异议,经行政评选委员会会议确认后,办公室通知候选人填写表格、组织参评材料上报参评。
八、几点说明:
1、本方案制定后经教代会通过后开始实施。
2、若有不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3、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4、已评过各类先进的,两年内原则上不再参评同级各类先进。

这是学生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学习信心,促进我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时间
学院每年进行两次学生评优,一般情况下,安排在3月与9月进行。
二、评优对象
学生评优活动对我院所有在籍学生开放。3月份进行秋季入学学生的评优,9月份进行春季入学学生的评优。
三、评优奖项及名额
一般情况,学生评优奖项包含杰出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优名额请参见学院发布的评优公告。
四、奖励
学院对获奖学生予以奖励,奖励形式包含:
1、颁发荣誉证书;
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先进个人发文表彰。
五、评优条件
参选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评优基本条件和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的要求。
1、评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线上、线下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各奖项评优具体条件:
(1) 杰出学生:
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
② 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名列前茅;
③ 学院将根据评选当学期各层次学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排名,以及各学习中心推荐情况直接选拔杰出学生。
(2)优秀班干部:
① 在学期间担任过班长或学习小组组长,且工作积极主动,能在学院、学习中心和学生之间起到搭建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②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班级或学习小组中至少开展过两次有效的学习交流活动;
③ 在已完成最终考核的课程中无未通过记录。
(3)优秀学生:
① 按照正常学习进度选课学习,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当学期前一学年各门专业课的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
② 在学期间有突出的学习事迹。
(4)优秀毕业生:
① 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业(高起专2.5年、高起本5年、专升本2.5年);
② 学习成绩良好,课程计划中的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在学期间表现特别优异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六、评选程序
1、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在学期初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在学生评优栏目中提交自荐申请表;
2、学习中心依据评优规定,登录学习平台初审候选人并提交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依据评优规定,对各学习中心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4、学院在所有学习中心推荐材料上报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选名单在学习平台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如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进行反馈,学院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核实与重新评审,公示期后,学院将确定最终评优名单并在学习平台公告栏内公布;
5、最终评优名单发布后,学院将获奖学生荣誉证书及奖品邮寄至各地学习中心。

本办法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2012年8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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