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5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4 10:54
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扣除项目时内资企业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财务上没有规定限额,只要是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是允许入帐的。
补充回答:是的,入帐后如果超过5000是要做纳税调整的。超出部分盈利的话还要计算缴纳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4 10:55
这里60%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要是没有收入怎么办呢?这千分之五怎么算?是不是就只按照40%算出要交的所得税就可以了,可以不管这千分之5了,因为本身就是亏本再算也是负数,要是取最小值的话,这个负数肯定比这40%少啊?我都搞糊涂了
要是没有收入,全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亏损,调整后利润总额还是负数的话,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如说公司亏损1万,业务招待费3万,那是不是就是3万x60%=1.8
3万-1.8万=1.2万
-1+1.2万=2000
2000
x25%=增调的所得税
??
因为是亏损
那个千分之五是不是就不管了呢?不然怎么算呢?
谢谢
如果亏损1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2=2000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2000*25%=5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4 10:55
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4 10:56
准确的说法是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应按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也就是说无论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是多少,在进行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肯定是先按其累计数的60%计算,然后再将此数据与当年企业汇算清缴时核算出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比对,以结果孰小者进行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4 10:56
企业收入在1500万以内的按照千分之五计提
收入超过1500万的按照千分之三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