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坏账是如何剥离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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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04:32

欧洲的LTRO类似美国的“量化宽松”(QE,Quantity Easing),略有不同的是,QE是金融机构以次级贷款或次级债为抵押,美联储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且很多贴现贷款并没有期限;而欧洲版的LTRO是商业银行以欧猪国家的国债以及长期贷款为抵押,且有3年的期限。但可以想象,如果3年以后欧洲银行依然收不回那些不良债务,也只能再拖下去了。实际上,QE和LTRO都是把不良资产从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剥离到*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之中,而央行发货币的代价是通胀。 美国和欧洲的坏账是通过央行剥离的。仔细查了一下中国近些年的情况,手法类似,但更加复杂。1999年,四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共有1.4万亿的不良贷款,负担沉重,于是财政部出面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东方、华融、信达、长城),分别与四家国有银行对口,将其坏账买入并进行管理。具体操作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在财政部的担保下,四家AMC从人民银行借入约6000亿10年期贷款,并从四大国有银行等价买入不良贷款;其次,四家AMC发行约8000亿债券,向四大国有银行借入资金,再用其买入剩下的不良贷款,期限也为10年。 经此操作,坏账由四大国有银行转移至四家AMC:四大国有银行有约6000亿坏账完全剥离,还有约8000亿由不良贷款转化为四家AMC发行的债券;四家AMC通过1.4万亿的负债将国有银行的坏账吸收,并对其进行管理,10年后偿还贷款;*银行则将资产负债表的规模扩大了约6000亿。 由此,四大国有银行将坏账剥离,轻装上阵。问题在于四家AMC如何将1.4万亿的不良贷款收回?又如何在10年后偿还1.4万亿?既然是坏账,当然只能低价贱卖,据报道,到2007年,这些坏账的回收率只有不到20%,收不回钱当然换不了帐。于是,贷款到期时,四大国有银行对四家AMC的8000亿债券再延期10年,而央行在财政部的担保下对6000亿的贷款停息挂账,延迟10年。可以想象,10后这些坏账也不会改变属性,到时候要不靠财政,要不还是靠央行。 结论: 1.坏账就是坏账,转来转去也不会改变属性。 2.债务就是债务,要偿还要么靠利润,要么靠财政,要么靠央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靠利润叫做有借有还,靠财政的代价是税收,而靠央行的代价是通胀,反正是要有人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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