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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如果“肉偿”了,事件的性质就彻底改变了。那就不是人情债,而是肉生意。既然要最肉生意,就不要挂羊头卖狗肉地归于还人情债,直接你情我愿地做生意就行了。这可能就是俗话说的“又做*,又立牌坊”吧。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人总要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找个借口,而找什么借口好像我们是管不了的。当事人过得去就行了。我辈无须头痛,就是头痛也无济于事。
热心网友
看女人的资本是什么,和男人需要什么。如果是朋友,红颜知己就挺好。如果没有感情,只能付出自己有的资本,
热心网友
这得看当事人都是否愿意,反正法律有没规定,你情我愿的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