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4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4
借款人确实没有收到借款,而且也没有约定借款要汇入担保人账户,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是借款人,可以抗辩借款民事行为不成立。如果你是出借人,可以起诉担保人,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借款,因为借款行为不成立,也就没有担保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4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定能拿回这些钱。借款人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1:45
借条没有注明借款人,若起诉很可能被*以债权人不明确而拒绝受理,这个就看你其他的证据支持了。
至于利息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楚,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这些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应该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存在瑕疵。追问但是出借人有这个借条,出借人却把钱电汇到担保人的卡上,借款人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其实这个钱最后还是担保人那得
但是出借人有这个借条,出借人却把钱电汇到担保人的卡上,借款人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其实这个钱最后还是担保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