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4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1:21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

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两次,有会议记录;

设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文字表述材料(可以黑头文件的形式);

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可在会议记录显示,也可单独出台工作计划),有年终总结(有专项工作总结)、有创建资料(或搜存本局转发的各单位简报)

4、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记录,近期人教科会下发精神文明创建的书(人手一册);

开展或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军警民共建等活动,有记录资料;

开展或积极参与文明岗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有记录;

积极推荐参与争创文明家庭活动,有记录资料;

积极开展或参加文艺活动,有记录资料或备存本局简报。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