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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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3 14:12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
二、受理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三、承办审核(十日)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初步决定。
四、复核审批(五日)审批人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做出审批不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五、办结与送达业务办结之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