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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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3
正规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1、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指导价,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省优园450元/生、月;市优园360元/生、月;合格园280元/生、月。
2、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额度最高不超过80元/生、月。
3、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4:30至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生、月的托管费。幼儿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家长提出申请后,幼儿园与其签订托管协议,方可收取托管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4
省级示范园460元/月,市级示范园400元/月,优质园300元/月,标准园200元/月,一般园160元/月,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成本情况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20%。另外,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南京市幼儿园(含民办)就学的费用,按规定,实行“助学券”制度。幼儿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该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减去“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每月160元的标准收费。“我们打报告要涨价也是*不得已。幼儿园的运行成本已经难以负荷,如果不调价,幼儿园不得不低价格运作,那么幼儿园的很多教育理念就无法实现,最后孩子的教育质量就很难提高。”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各类费用,应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该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4
幼儿园收费,目前来说是没有国家级的统一标准的,只是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对该幼儿园软硬件指标的评估进行分级,然后按照级别收费。而且,一般是对公立园的,目前私人幼儿园也就是民办园都是自己定价的。总的来说,都是学期保育费加当月伙食费的形式。具体是要看当地消费水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5
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我们这里只交学费每月400元,每学期一次书本费以外没有可交的。园服6.1时送的,床单都是家里带的,平时就不交什么了。你还是找一找别的幼儿园吧。你要告的话精力,时间,现实条件下都花费不起不是吗?祝你早日找到一个好的幼儿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46
我也觉得幼儿园的资费有点乱,最好是把幼儿园也纳进义务教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