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退役后待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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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7:35

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1:上士工资3000元以上,工资具有时效性,具体数字不好说。
2:士官*晋升的年限规定
士官的*设置为一期一衔,逐级晋升。晋升年限为:(1)一级士官晋升二级士官,二级士官晋升*士官各为3年;(2)*士官晋升四级士官,四级士宵晋升五级士官各为4年;(3)五级士官晋升六级士官为5年以上。
3:士官定期增资规定
士官定期增资是每年1月定期增加1个*级别工资档次,士官达到本*级别工资标准最高档次的,第六期以下的不再增资;第六期八档以上的每年增加,增至最高服役年龄或者下达退休命令的当年止。退休士官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增加退休费。
4:士官发放职务津贴具体规定
(1)享受职务津贴人数以编制为依据,超编的不发。
(2)调离或离开现职岗位进院校学习、被临时借调从事其他工作以及免职待分配的,从离职免职的下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期集训或休假,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或离队休养的,在住院和离队休养期间,发给职务津贴。
(3)职务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不作为计发其他费用的基数。
(4)享受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津贴的人员范围,与原享受军士长职务津贴的人员范围同;享受班长职务津贴的人员范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5)凡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按其中一个最高的标准享受。
(6)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享受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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