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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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23:55

可以的取的啊,看图,里面有详细解答。我已经办出来了的。

后面请无视

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具体来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公积金提取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3、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30 01:13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

第四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支取。
(六)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支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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