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都是独生子女,结婚以后该在谁家过年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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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3:07

这个问题很普遍,提的很必要。逢年过节注重亲人团聚,这是华夏五千年的传统。亲人团聚,儿孙满堂,其乐融融,乃天上人间。可过年,作为独生子女的夫妻都想回自家,双方父母也都盼望与自己的孩子团聚,此现状却让人为了难。

父母当年响应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好"。孩子结婚后,双方立马显现了四位身边孤零的老人。过年了,小夫妻俩怎么也不会有分身之术来一一陪伴。况且,现实生活中,仍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女方多随男方回到公婆家过年,女方的父母则更显年节的落寞。

我也跑不了是这样的家庭结构,女儿2012年嫁到海南,彻底与我天涯海角,天南地北。我想: 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个人及全社会努力。

一是当今理解力高的社会,真的要有高的理解力。夫妻双方及双方父母,需要有超强的理解力,来战胜过年"需要与自己父母、需要与自已女儿团聚"的自私迫切心理,拿出儒家的风范: 包容、海涵、承让、坦荡。父母要有以"自己的孤独,换来亲家过年团聚"的奉献精神。儿女要有"放弃自家,支持理解丈夫(妻子)回其家过年的心情。为了和谐合睦,要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这个现实。

二是夫妻及家庭协商过年团聚采取: 轮流制"、"混双制"、"分开制"、"旅行制"。轮流制: 夫妻俩轮流回父母家过年。混双制: 把双方父母接到一起共同过年。分开制: 夫妻俩分开各回各家过年。旅行制: 根据能力与爱好,夫妻俩组织带领双方父母一起以旅游的方式过年团聚。

三是社会要有远瞻,国家要有*。比如:社会普遍设置类似"欢乐团圆一家亲的设施及公寓场所",这无需必须的单独盖高楼,可灵活指定挂牌且要低消费,可随时赴约租订,实现双方父母与孩子不仅仅过年团圆。同时,国家应给予必要的补贴,虽然高度发达的今天,补贴解决不了精神上的孤单,但补贴毕竟也是一种解决的方式,以此来缓解慰藉独生子女的无奈、老人们的孤单无助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3:07

谁家都不要去,就在自己家过年,然后可以邀请两家的老人来过年,可以一起来聚一聚更加开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3:07

我觉得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是在男方家过一年,下一年在女方家过,正月初回另外一家拜年,如此往复;第二个方案是现在都是小家庭居住,所以一个更好的方案是将两家父母都接到自己小家来,大家在一起过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3:08

结婚后在男方或女方家过年都可以,只要两个人商量好了就行,没有特别的规定,可以今年去男方家明年去女方家过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13:09

平均分配。因为两边都是自己的长辈,所以我觉得最好是今年在男方家,明年在女方家,轮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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