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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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7:51
电子*抬头写错了,*是否能更改分以下几种情况:
1、当月*开错的,直接作废重开就可以了;
2、跨月但不超过180天的,让正确的那家(即正在做业务的那家)出一个拒收证明,加盖他公司的公章就可以去税局申请开红字*了;
3、超过180天的,如果是抬头开错,基本上没有办法了,如果是内容开错,并且对方已经认证通过的,还可以按照退货的方式开红字*。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抬头不能随意变换,*抬头需与业务系统中账户名一致。如需变更*抬头,需要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