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5
1、十级,可解除也可以不解除,主要看职工的意思。
2、如果职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按规定终止保险。
3、煤矿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6
发生工伤在2011年11月,当时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与2月份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关系,如果确定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可以享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6
工伤保险不能终止,应该在该职工的工伤赔偿结算后再进行终止缴费,十级应跟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支付,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保险基金支付;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27
终止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是单位支付 不是社保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社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