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8:52
个人因企业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企业无故拖欠工资达x个月之久,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8:52
1、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不能。被拖欠工资后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要求限期支付工资,单位超出限期仍不支付,才有50%-100%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1年1个月计算,超半年算1个月,不足半年算半个月。
4、经济补偿金的多少是按工作期限计算,不是按工资拖欠时间计算。
5、个人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劳动局投诉。
拖欠工资的相关法条: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8:53
因单位拖欠工资,本人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立即补发所拖欠的工资,并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8:54
个人因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是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的,但解除之前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局投诉,要回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