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1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2 22:48
【案例】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任就把他辞退了。
【解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款。为此,《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跳槽无须支付违约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2 22:49
7(1)没有解除。
(2)不承担责任。
(3)依照合同法,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相应手续办完即可。
8(1)可以起诉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真实。
(2)不正确。应当签订合同之前告知当事人的工作内容,也就是标的。
9(1)在2008年签订的合同无效。吴女士违反了合同法最基本的规定。
(2)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0(1)刘某可以终止合同。合同期已满,合同已经失效;上交的培训费没有法律依据(税票)刘某可以拒绝支付;公司制度需要员工认可。
(2) 没有。商场的做法是在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进行,客观上损害主体利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2 22:49
就7的第二问,本人认为应当承担责任。应为合资企业故意招聘了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存在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2 22:50
(7)1,没有解除
2,承担责任,涉及到重复用工且影响到前一工厂的利益
3,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双方协商解除。有电子档合同的还要做好电子档解除。
(8)1.申请劳动仲裁
2.企业不得擅自换岗,必须证明刘某不能胜任此工作岗位,且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2 22:51
这个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