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户口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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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4 10:19

公共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公共户。至拟落地派出所申请社区公共户,所需材料详见“*窗口服务告知单”;
2、办理户口迁移。派出所审批通过社区公共户后,将给予“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至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另等待档案到达后凭“准予迁入证明”至人事局“申报户口证明信”;
3、办理调档,凭“调动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留学人员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等。至原档案保管地、单位(例如“出国前的学校、工作单位、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请通过传递,时间一般为5-20天,档案传递不得自带。”留学人员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在调档后需归还至公司,以归人档案;
4、领取落户证明信。公司将于收到“准予迁入证明”扫描及档案到达后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需材料,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原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此证收人档案内,自留复印件;
5、至派出所落户。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复印件等,至派出所落户。勿使材料过期,造成无法办理,有限期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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