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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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54
一、申请条件: 申请 2011年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 并在市区实际居
一、申请条件:
申请2011年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0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参加过集资建房。
4、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除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外,还需提供《低保证》或孤老、病、残、劳动模范等证件、证明。您可以先去所在管辖居委会咨询。但是今年的申请到目前为止已经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