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对换要纳税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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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52

需要。

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征收居民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征收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房产置换缴税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等6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交换双方按照各自房产的评估价格计算交纳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由卖房者缴纳。 

3、具体的征收办法请到产权交易市场的地税征收窗口咨询。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资料

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1、房屋产权调换是指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2、也就是说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3、房屋产权调换面积问题。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不到本地*规定的标准的,被拆迁人可直接依据*的规定,要求调换房屋的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调换房屋的面积原则上是以被拆迁房屋面积来确定,而不是以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来确定,除非被拆迁人主动放弃面积上的利益。

4、原地还房。但是若是原地还房的话,这些因素的影响就会弱许多,原地还房中的原地,指的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原址。而对于是否原地还房,有些地区还是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的,例如湖北省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安置房屋,因此,除以上所列三种情形以外,原地还房均应在被拆迁房屋原址还房。

5、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53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房屋交换的一般概念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在双方之间或多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交换或多角交换,相互交换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那么,房屋交换需要交税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地产交换,从其性质和属性来说,仍是不同程度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因为它涉及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变更,而且必须交纳有关交易税费。主要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营业税:5.5%按评估价计(卖方)。

  2.交易费:1%的成交价(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3.契 税:3%的成交价[未交纳的由买方付(含单位购房)]。
  4.个人所得税:有利润的按评估价的2%计[属企事业单位或卖价(指评估价)低于原购买价的免收]。
  5.土地*:按评估价的0.7%计(该房地产居住超五年的免交,居住未满五年的个人要交纳,单位免交)。
  6.测绘费:50m2 以下112元,100m2 以下160元,200m2 以下208元,200m2 以上每增加100 m2 收48元(买方)。
  7.*工本费:每证3元。
  8.补交地价:1990年至1992年6月为94元/ m2,19年12月之前为142元/ m2—800元/ m2(大概)。
  9.土地管理费:8元/ m2(补交地价者免交)。
  10.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费100元,房产登记费7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53

如果双方价值相当可以不交所得税,但是要交契税和印花税。交换也是合同的一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54

按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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