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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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29
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拓展资料】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在数额*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存在过高于损失需要适当减少或过低于损失需要适当增加时,计入担保范围的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或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违约金的标的物通常是金钱,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一、合同履行情况。若合同履行瑕疵较为轻微,例如违约时间很短,可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如果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意义甚微,则应审慎酌减违约金。
二、当事人过错程度。债务人主观过错程度较小或者债权人也有过错时,可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在违约方恶意违约的场合,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在履约的时候突然价格上涨,卖方违约,将货物卖给别人,而不卖给原已签订合同的买方,则违约金的调整应当体现出对恶意违约的惩罚。在违约方违约但守约方也有过错的场合,违约金的调整就不应过多体现惩罚色彩。
三、预期利益。预期利益实现的可能性较大时,酌减违约金应当更为审慎。此时,应考虑债权人的一切合法利益,而不仅仅是财产上的利益。
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针对同一违约行为,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