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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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4:15
商务部计划加强预付卡管理
商务部网站今天开始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发卡企业应对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地点、卡号、金额等信息进行逐笔登记。
据信托网报道,征求意见稿提到,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对个人购卡(充值)的,发卡企业应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充值)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对单位购卡(充值)的,应核对单位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单位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对代理购卡(充值)的,应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对通过合法支付机构为购卡人开立的网络实名账户购卡(充值)的,应留存支付机构名称和网络实名账户账号。
征求意见稿还提及: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含),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含);发卡企业终止受理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应允许持卡人免费赎回预付卡资金余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具备除兑付商品、服务以及充值以外的功能。发卡企业不得协助持卡人以赎回等任何形式套现。
商务部指出,计划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以保管好利民利得财富。据悉,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3日,公众可以通过中国法制信息网与商务部网站公布的联络方式提出意见。
23日已截止征求意见。在公众的反馈意见中,惩罚金额小、违规成本低被多次提及。有的商家还建议适当提高高消费行业预付卡的限额。在商务部网站“征求意见”专栏中,共有38条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其中多条意见中提到,《征求意见稿》中“罚则”一章的惩罚违规力度不足。
美国权威机构 Mercator Adivisory 在对全球 33 多个预付卡市场的发卡情况调研后,发布了《预付卡市场研究及预测报告(2010-2012)》。其中显示,2010 年是全球预付卡市场爆发式增长的一年,全年全球预付卡市场规模达到 10526 亿美元。商务部在2011年初根据对部分地区300 多家商业企业的调研数据测算,中国商业预付卡销售规模达14203.33 亿元(不含校园卡、游戏点卡、加油卡和通讯充值卡),而预付卡消费规模为10399.58亿元。
据艾瑞咨询预测,到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整体交易规模将达13.9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2.6%。随着人们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电子商务将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之一。而预付卡尽管有各种风险,但随着相关监管*的洗牌,行业将逐渐走出灰色。根据国外的发展经验,预付卡在洗去浮尘后,必将迎来发展的*。
2014年9月6日至10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拟对预付费消费形式的退款做出规定,如商家对预付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拒不退款,将视为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最高可处10倍或50万元罚款,还将记入信用档案的“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