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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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03:17
2月18日,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从3月1日至6月30日止,相关纳税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计算年度应纳的个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于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扩展资料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参考资料来源:南国早报-多退少补!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5 04:35
安照去年的经验,应该在3月份以后办理。需要提前准备身份证等,才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