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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是可以全部报销的,但是这个是有标准的,不是你想报多少就报多少,这里的理解是,假如标准是一般的树脂牙,你镶的是烤瓷牙,当然会超出费用,超出的部分是不报销的,我上面是举个例子。追问不报销的700元谁承担???如果公司不承担,我该怎样维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追答工伤保险条例里面已经明确的规定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如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是不给报销的,就看你是不是超出标准了,超出部分只能自理,这个就是国家法律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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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里还没有镶牙费用,这个属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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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劳动者受到工伤伤害后,应该做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劳动者治疗工伤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国家有医保药品目录,包括对牙齿工伤的医疗。
【4】劳动者可以事先查一查,镶牙的标准。(必须在指定医院治疗)
如果需要转院,必须有转诊单。
【5】如果自己镶牙·超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对超出部分不予以报销。
单位当然也不管超出部分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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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追问如果公司不承担,我应该怎样维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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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