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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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1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帐务处理。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三、企业应在“应交*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科目的记录填列。四、收到的财政补贴一般直接记入“补贴收入”,年终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指明用途的除外。五、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部分,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指定的研发产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按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中单列项目核算。待研发成功后,如将研发成果交给国家,并经批准核销专项应付款的,按应核销金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如研发成果留给你公司的,除将发生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科目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外,还应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如研发的项目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或经批准核销时,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1
1、企业收到的各种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返还
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为营业外收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2
一、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帐务处理。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对于直接减免的*,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在“应交*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8行),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科目的记录填列。
四、收到的财政补贴一般直接记入“补贴收入”,年终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指明用途的除外。
五、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部分,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
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指定的研发产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按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中单列项目核算。待研发成功后,如将研发成果交给国家,并经批准核销专项应付款的,按应核销金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如研发成果留给你公司的,除将发生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科目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外,还应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如研发的项目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或经批准核销时,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