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1
个税里会有个人常驻地点,如果你在绍兴,租房在杭州,那肯定是不行的,虽然你的社保缴纳在杭州也是不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2
根据国税局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常见问题解读:“问: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绍兴没有住房,也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是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2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所以不符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53
这个不太清楚